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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江门)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改建项目A24栋厂房翻新工程施工磋商公告

阅读次数:1252发布日期:2022-11-17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江门)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改建项目A24栋厂房翻新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ESCDL016002

2.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江门)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改建项目A24栋厂房翻新工程施工

3.采购人: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预算金额:2050659.62元。

   4、最高限价:2050659.62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磋商共1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ces.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因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腐败或欺诈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正在处罚期内的,不准参加本工程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211月 18日至20221124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402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方式    

报名须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须提供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4.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7329982992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11289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邮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磋商地点。

请供应商按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十、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现作以下特殊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单位只能派一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签到结束后须立即离开,保持通讯畅通。

2.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员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尽早到达开标地点,并携带手持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对拒不服从管控的,将视为扰乱评审现场,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人:广东天鹤农产品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鹤山市鹤城镇鹤山新材料产业基地创荣30号

   编:529727

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6628900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编:510100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690192-8011、1357050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