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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消防给水管 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阅读次数:945发布日期:2021-11-04


项目概况

金鸿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消防给水管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1-01989

项目名称:金鸿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消防给水管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610850.7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98784.59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金鸿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消防给水管迁改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对金鸿公路澄海段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城区段消防给水管进行迁改,沿道路东侧新增消防给水管道并配套消火栓。具体详见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报告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7.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3.上述资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西华路中段

联系方式:0754-85726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联系方式:0754-8931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4-89310157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