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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销社(博罗)蔬菜产业园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农用无人机及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阅读次数:893发布日期:2024-10-17


招标公告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供销绿色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供销社(博罗)蔬菜产业园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农用无人机及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供销社(博罗)蔬菜产业园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农用无人机及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CESDL202410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加企业自筹资金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农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75231.00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农业机械

农业无人机(1)

25

农业

详见第二章

2

农业机械

农业无人机(2)

14

农业

详见第二章

3

农业机械

农业无人机(3)

5

农业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结束。

采购包2(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2100.00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农业机械

轮式拖拉机

4

农业

详见第二章

2

农业机械

轮式拖拉机

1

农业

详见第二章

3

农业机械

旋耕机

5

农业

详见第二章

4

农业机械

水田平整机

4

农业

详见第二章

5

农业机械

旋耕机

4

农业

详见第二章

6

农业机械

马铃薯种植机

1

农业

详见第二章

7

农业机械

马铃薯杀秧机

1

农业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售后服务期结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农用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2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购买。若为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现场购买。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须原件核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1018日至20241024,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79时30分(注2024117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117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 (http://www.gdces.cn);

②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③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供销绿色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812968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623426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6669469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