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1928发布日期:2024-08-20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自然保护区白海豚救护保育基地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增殖放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CESCDL016835
2.采购项目名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自然保护区白海豚救护保育基地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增殖放流项目
3.采购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港珠澳大桥对中华白海豚影响的生态补偿款。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预算限额: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用途:改善与保护我市水生态环境,增加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数量、种类及规格:(见下表)
序号 | 采购苗种名称 | 采购数量 | 规格要求 |
1 | 黑鲷幼苗 | 20万尾 | ≥100px |
2 | 花䱛幼苗 | 18万尾 | ≥100px |
3 | 斑节对虾幼苗 | 40万尾 | ≥37.5px |
3.计划工期: 10日历天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ces.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 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按格式要求)。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4年 8 月 21 日至2024年 8 月 27 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方式。
报名须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须提供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4.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6690192-8011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 9 月 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邮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送达磋商地点。
请供应商按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邮 编:510100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690192-8011
采 购 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2024.8.20磋商公告(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