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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海五路南侧、货站路西侧商住项目一、二期 建筑方案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1185发布日期:2023-11-09


1.招标条件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受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省建院”)(招标人)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佛山市禅城区海五路南侧、货站路西侧商住项目一、二期建筑方案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海五路南侧、货站路西侧。

2.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工作周期: 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概念设计方案,概念设计方案确定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和单体报建设计(不含审批时间)

2.4工程概况: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63922.69 平方米,容积率 2.8,总建筑面积约 255147.06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197937.96 平方米,地下约 57282.00 平方米,建设有高、多层住宅、低层商业、地下室、幼儿园及其他配套用房,高 1~18 层,地下室 1 层, 局部 2 层,部分高层需要做装配式,代建路约 4380.8 平方米。(注:A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157893.79 ㎡;B 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93526.16 ㎡;C 地块(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 3800 ㎡;D 地块(代建路)占地面积约 4380.8 ㎡。北地块(A、C 地块)、南地块(B、D 地块))。

3.工作内容

3.1 受托人设计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1.受托人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深化设计、规划和单体报建文件设计、配合规划及单体报建服务等,并承担设计修改(含报建前甲方反复要求的设计修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时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

3.1.2.受托人需配合相关审查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调整。

3.1.3.受托人必须按照经过省建院及业主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提交设计资料,以满足省建院及业主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如超出双方约定内容,省建院再另行付费。

3.1.4.受托人在提交设计成果前,应按省建院、业主方、政府审查机构的意见和要求修改工作成果,包含修改工作成果的一切费用,如超出双方约定内容,省建院再另行付费。受托人提交的设计成果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后如需修改设计方案,省建院和受托人根据修改工作量大小友好协商,省建院另行补偿部分费用。

3.1.5 设计深度满足国家规范、省建院及项目业主要求。

3.1.6 受托人技术负责人参与业主组织的技术汇报及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关汇报材料。

3.1.7 受托人需协助甲方拟定招标的技术标准,对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解答。

3.1.8受托人人员应严格按照省建院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而确定的进度计划完成上述确定的工作。

3.1.9受托人负责对设计图纸及清单的交底和释疑、对施工深化设计图的审核;对样板的审核和确认等工作。

3.1.10受托人工作的技术质量要求,以省建院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受托人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技术管理,执行甲方的质量管理标准,实施质量控制。受托人人员有关管理记录应当认真保管,并与设计文件一并交省建院完整归档。

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1110日至2023年11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文件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公告在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ces.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递交投标文件及启封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三楼会议室。

启封时间:2023121日上午09:30。

启封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三楼会议室。

招标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      联系电话:020-83826208-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690192-8011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   

2023.11.06 招标公告(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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