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417发布日期:2024-05-16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288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地模板支撑体系事故教训,有效防范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事故,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模板支撑体系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4年6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的以下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财政投资类项目;
(二)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
二、鼓励其他新建、已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使用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优先推荐“市级质量月观摩项目”“市级安全月观摩项目”“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市房屋建筑工程精品工程培育项目”“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各类观摩、示范活动。
三、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企业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所需费用,在编制概算、费用变更中予以支持,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四、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材质、搭拆应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规范要求,特别要求如下:
(一)支撑架搭设应根据立杆放置可调底座,应按先立杆后水平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应以此扩展搭设成整体脚手架体系;
(二)水平杆及斜杆插销安装完成后,应采用锤击方法抽查插销,连续下沉量不应大于3mm;
(三)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竖向斜杆不应采用钢管扣件;
(四)加强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过程的自检和验收,严格按规范的要求做好过程验收,确保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的要求,尤其是要做到分段分片验收,确保一开始就能规范搭设,符合要求;
(五)拆除作业应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原则进行,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拆除,不得上下同时作业,不应抛掷。
五、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钢管(支模)脚手架。严禁使用钢管壁厚不达标或锈蚀、变形严重的钢管架,严禁使用不合格扣件。
六、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的监督执法,强化对模板支架、外脚手架方案编审、专家认证、架体搭设的监督检查和支架材料的执法抽检,每年抽检比例不低于所辖在建项目的10%。严厉查处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支模架材料、不按方案搭设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对责任单位采取约谈提醒、公开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