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加强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周边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近期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4月15日,我局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开展安全督查,发现存在较多安全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对该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月25日,针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 1 号 2号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约谈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参建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5月1日、5月16日,我局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开展“回头看”。从几次检查情况看,参建单位仍未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反复出现或未消除,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处罚整改
为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我局决定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 1 号 2 号项目的施工单位(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根据《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予以三个月的挂牌督办。
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三、其它要求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各参建企业要引以为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密防范安全事故。
各区住建局及安全监督机构要举一反三,开展执法检查时要突出检查重点,对发出执法文书的项目要认真复查整改闭合情况,压实参建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应付式整改、走过场整改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采取上限处罚,对责令停止施工,拒不停工继续冒险施工的,依法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报。
附件: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医学科研楼1号2号项目检查一览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